HR:试用期管理争议误区及应对策略

来源:丰台成职2020-09-27

1、试用期随意约定不可取易致单位担责

关于试用期的各种禁止性规定非常明确,用人单位一定要把我以下关键点:

(1)一旦用人单位超出法定的试用期限,则将视为试用期已经结束,试用员工转为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将可能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2)法律规定上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2、试用期延长要合法单位切忌随心所欲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有效与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必须要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单方延长试用期。

(2)试用期延长不得超过法定试用期的上限且一定要在已约定试用期届满前完成延长书面确认,以免视为员工已经转正不能约定试用期。

3、录用条件与考核共同助力试用期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9T)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如一个月内连续迟到5次,打架斗殴,给单位造成损失达多少等)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认为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依照考核结果认定试用期的员工经考核不适合工作岗位,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可,准备的证据比如: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通知书等。需要提前30天,并依据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经济补偿金。

4、单签试用期劳动合同对单位百害而无一利

1、一是双方签订的试用期合同被认定为正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用人单位无法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聘员工;

2、二是双方在试用期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行签订正式合同,视为签订了二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无法通过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只能与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同一单位与员工不得多次约定试用期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是依据1996年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如果岗位发生变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二次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包括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到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比如分公司去工作,而且员工在离职一段时间后,重返用人单位,只要岗位没有发生变化,都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否则,约定的试用期属于无效试用期。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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